关于实业公司聘请法律顾问的公告

2017-07-14 23:14:03 来源:

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简称“郑州园博会”)将于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在郑州举行。郑州航空港园博园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实业公司”)主要负责郑州园博会的运营工作,现公开聘请法律顾问,欢迎各律师事务所,按照本公告的具体要求,向实业公司提交响应文件及其它资料(简称“响应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形式及费用

(一)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

(二)法律风险评估,提出法律风险防范意见书;

(三)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制定各类经营管理所需的协议、合同、章程、规章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

(四)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培训;

(五)参与重大商务会议(谈判),审核与会议所需的资料,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制定会议方案,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六)法律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出具律师意见书;

(七)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八)代为出具或发布有关声明、公告、公函、律师函等文件;

(九)参与协调、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行政等非诉纠纷事宜;

(十)其他有关法律非诉讼法律事务。

律师事务所以坐班和非坐班形式提供法律服务,其中坐班天数不少于1人.天/周。

律师事务所提供前述服务,服务费用不高于5万元。

二、律师事务所资质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的总所或分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时间在5年以上(含5年),以分所名义参加比选的,总所成立年限需在5年以上;

(二)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近3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管理组织机构健全;

(五)近3年内没有受过监管部门的处罚、警告、通报批评,且近3年内在执业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受过刑事调查或被采取刑事司法强制措施;

(六)事务所内具备从业资格律师应满足10人及以上(需提供相关律师证明材料如从业资格证等);

(七)熟悉郑州园博园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包含但不限于票务运营、接待服务、电瓶车运营、商业管理、特许商品经营、赞助合作开发等相关业务,熟练掌握旅游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八)拥有实力较强的法律服务管理团队,服务于本公司的法律顾问应具有5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验,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各律所应提供上述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各参与律师事务所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实业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行为,各律师事务所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无论结果如何,各律所需自行承担与参加比选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报名期限

律师事务所须在2017年7月24日前向实业公司提交响应文件。

四、聘任程序

(一)律师事务所在规定期限内向实业公司提交实业公司聘请法律顾问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包括响应书、企业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最新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服务团队律师执业资格证、服务方案、报价书(详见附件),及律师事务所认为有必要附加的与资格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材料。

(二)实业公司收到响应文件后,对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核。

(三)实业公司组织评审小组,对律师事务所进行评审。

 五、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律师事务所需将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邮寄或送至下列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雁鸣路与滨河东路交叉口园博园建设指挥部。

  邮编:450000

  电话:0371-56562018

 六、实业公司保留的权利

 实业公司在本次比价中保留以下权利:

(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更改本次比价活动的时间安排;

(三)在任何时间更改或取消比价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需向律师事务所解释原因;

(四)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郑州航空港园博园实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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